第484章 李时珍:我讨厌谜语人!(1 / 4)

大明,嘉靖年间。

北京,驿馆。

“评论和视频有什么关系?”许三多百思不得其解。

“和太白楼的砚友本,有异曲同工之妙。”李时珍抚摸着令牌和银章缓缓开口解释。

砚友,即书友。

太白楼,在明朝是个烂大街的名字。

开酒楼,不知道取什么名字,那就直接叫太白楼。

太白楼,一般接待文人墨客、达官贵人。

文人可以直接在墙上或店家专门设置的题诗区提笔写诗词。

题诗区,有的是一堵白色的石灰墙,有的是用木板铺上白纸。

有实力的店家,还会用珍贵的石材、木材。

文人题诗之后,店家就会请石匠、木匠、刻匠,将诗词雕刻在木头或石头上。

当然,要在石材或木材题诗,一般都是出名的文人,大多都是店家出钱专门请来写诗,为酒楼扬名的。

和现在开业典礼,请明星来唱歌差不多。

不出名的文人,但自我感觉字写的好、诗词也写得好,那就可以提笔写在墙壁上。

写完之后,店家看你写得好,不仅会免你的花销,还会奉上一笔钱,感谢你帮酒楼扬名。

但前提是写得好。

如果写的不好,字写的歪七扭八、诗词也狗屁不通,下场比吃霸王餐的好不了多少。

心大一点的店家,礼貌的让你付钱,然后请你圆润的滚出去。

心小一点的店家,直接带人动手将你打出去。

打也是讲方式方法的,不打要害、不打出外伤。

主要以羞辱为主,诸如推搡、打屁股、吐口水。

尽量不打脸,除非实在忍不了。

如果打脸,那就用力打腮帮子,打落他几颗牙。

明律:毁人一牙,赔七石米。

不过,打脸的时候要注意,不要打伤别人的眼睛。

不打眼睛和不打要害,都是为了规避法律。

明律规定:打的别人重伤成疾,要赔一半家产,把别人眼睛打出问题,还要杖刑一百加流放。

不过,酒楼一般都会养些未成年的孩子,教他们怎么打人才能不违法。

明律规定:十五岁以下幼年,除人命案一般不问罪,小错直接赦免,大错花钱赎罪。

但你穿越回明朝,成了一个不足十五岁的小孩,请千万不要尝试。

如果你不是士绅、富商、贵族、官员之家的孩子,也不是有权之人、有钱之人的奴仆,想靠着这条律法免皮肉之罪,和白日做梦没多大区别。

因为百里侯会和蔼的看着你,阴恻恻的说道:“小朋友,大明律确实要求幼年非人命大案不问罪,但大明律没规定,本官不能打你杀威棒吧?”

百里侯,即县令。

只要他不是冤枉你,打你一顿杀威棒,你告到皇帝面前都没用,说不准皇帝还要再打你一顿。

除非,你是因孝而犯罪。

比如有人辱骂你父母、打你父母,杀之无罪。

当然,这个杀也是有要求的。

他打骂父母,你去弄死他,这个没问题。

但你虐杀,杀人全家、牵连无辜,同样也是犯法。

只是因为有孝的名义,可以减罪。

说回太白楼。

出名的文人、有才的文人,可以在墙壁、石材、木材、题诗区写诗词,那没文化的只能看着吗?

当然不是。

八零后、九零后应该还记得,以前的奶茶店,会放许多贴纸,你可以在上面随便写写画画,贴在墙壁上。

明朝时候和这个差不多,一沓白纸放在桌上,旁边放上笔墨。

你想写什么就写什么,写完可以挂在绳上或贴在墙上。

不过